講者: 張連生主任
(講道錄音請按此處收聽)
『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。』 (羅4:25)
I. 引言
主耶穌的復活帶給我們什麼意義?
II. 復活的事實:(路24:1-6,林前15:3-6)
III. 復活的目的和意義:
1. 復活帶來的目的 (羅4:25,羅3:23-26,羅5:18)
2. 復活的意義 (羅6:4)
IV. 若沒有復活,有什麼後果? (林前15:15-20,
羅6:23)
V. 總結
1. 復活的目的帶給人______
2. 復活的意義提醒我們要有______的樣式
3. 若死人沒有復活,我們對將來就沒有______。
4. 復活對你帶來什麼意義?
2016-03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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